本市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 政策实施范围的工作提示

市社保中心特别提示:此

次扩大缓缴政策实施范围的17个行业所属困难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等单位,以及5个特困行业延长缓缴期限的单位,可于即日起,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或“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办理申请手续。

【办理时间】

2022年6月申请缓缴以及申请延长缴费期限的困难企业,应于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申请手续。

2022年7月起办理申请缓缴手续的时间为:每月5日-26日(每月5日逢法定节假日顺延,26日逢法定节假日提前)。

【特别说明】

企业提出缓缴申请后,社保经办机构将运用大数据比对就企业缓缴资格进行审核,无需另行提供资料。

(本市企业申办缓缴社会保险费操作指南可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详细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