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疫情期间,企业如何办理阶段性减免社保费?(上)

1、问:阶段性减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对象是哪些?

答:根据国家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统一部署,本市从今年2月起,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

其中对中小微企业及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从今年2月到6月,免征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从今年2月到4月,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

2、问:企业减免的资格如何确定?

答:本市将按照国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参保企业进行划型。实际操作中,人社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充分运用大数据,通过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按照国家规定完成企业划型工作。有异议的企业可向参保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变更申请,市人社局将通过多部门会审确认,必要时请企业配合提供划型需要的相关材料。

3、问:阶段性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需要企业申请吗?

答:此次阶段性减免属于落实国家统一的政策性减免措施,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无需企业办理申请。

4、问:国家规定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从2月开始执行,本市2月已缴费的企业怎么办理退款?

答:本市社会保险费征收实行的是“当月申报,次月缴费”方式,单位2月费款所属期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在3月份进行申报缴纳。因此,不存在退还2月份社保费的问题。

5、问:此前国家出台了减免社保费政策,3月份企业如何缴纳社保费?

答:根据国家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政策规定,本市企业划型工作正有序开展,社保信息系统也将抓紧调整完善。为最大程度方便企业,3月份本市暂缓征收企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机关事业单位除外)也暂缓寄发。

6、问:3月份缴纳通知书哪里可以查到?

答:待减免社保费政策相关配套工作完成以后,本市社保经办机构将及时向单位寄发缴纳通知书,告知减免后企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金额,并同步开通“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自助经办系统”(http://zzjb.rsj.sh.gov.cn/ zzjbdl/)的查询打印功能。请各参保单位留心关注后续公告、通知,待本市企业社保费申报缴纳工作恢复后,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