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出台职业学校毕业学年学生提升职业技能支持政策

为提升职业学校学生技能水平,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市人社局会同市教委根据国家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职业学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健全职业学校学生技能评价体系,完善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措施的支持力度。

《通知》明确,将在“十四五”期间,坚持产业导向,紧贴市场需求,逐步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职业学校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体系,在全市职业学校范围内培育发展一批运作规范、成效显著的职业技能评价机构,打造一批富有产业特色、上海特点的职业技能评价品牌,职业学校毕业学年学生可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专业覆盖率达80%,为学生成长成才、就业创业提供有力支撑。

《通知》明确了四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即支持职业学校组织本校学生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引导职业学校面向本校学生开展职业技能评价,鼓励职业学校面向社会提供职业技能评价服务,建立健全质量监管和技术服务机制。《通知》强调了三方面的支持政策,即职业学校毕业学年学生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取得相应职业技能证书的,可按本市有关规定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按本市有关规定,将职业学校参与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纳入职业学校育训结合绩效考核指标,在内部绩效工资分配时向承担技能评价任务的一线教师倾斜;对在相关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职业学校、师资等,在落实相关经费资助、畅通职业发展通道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通知》首次提出支持职业学校面向本校毕业学年学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制定发布了《关于职业学校面向本校学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工作指引》,在评价实施范围、评价依据方式、备案流程、组织实施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经批准正式设立、依法登记、具有招生资质的职业学校,满足相关条件的,均可申请备案成为本市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面向本校毕业学年学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向认定合格的学生颁发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