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团队孵化场地费补贴热点问答
问:什么样的创业团队可以申请“创业团队孵化场地费补贴”?
答:经认定的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成功孵化的创业团队(含个人)。
问:今年年初王先生入驻了一家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并在那里成立了小微企业。听说成功孵化的创业团队可以申请孵化场地费补贴,请问有什么具体条件吗?
答: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1)创业团队入驻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孵化,签订书面孵化场地租赁协议,并支付工位费用;
(2)创业团队负责人在孵化协议期内成功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农民合作社四类创业组织且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合伙人。
问:“创业团队孵化场地费补贴”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补贴标准以创业团队入孵之日起到创业组织注册登记之间实际承担的孵化场地费为限。每个团队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10000元,补贴支付到创业组织单位账户。
问:“创业团队孵化场地费补贴”补贴期限为多久?
答:从创业团队入孵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问:“创业团队孵化场地费补贴”有申请时效吗?
答:申请创业团队孵化场地费补贴须在创业组织注册登记之日起的6个月内提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摘牌后入孵的创业团队(含个人)不再享受本政策。(“海纳百创”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