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应届生求职陷阱

近年来受疫情等因素的影响,就业形势比较严峻,一些毕业生不敢再挑挑拣拣,有工作就干,无形中也给不法分子带来了“套路”求职人员的机会。

○陷阱一:毕业生小赵在刷小视频时看到线上培训创业的广告,称“圆你一个创业梦,创业就这么简单”。工作不顺的小赵看到后心动不已,加了自称“李老师”的微信,对方承诺提供创业项目、场地等,保证1个月回本,3个月赚钱。小赵支付了6999元培训费,课程结束后觉得培训效果甚微,也没兑现承诺,要求退款被拒后,小赵踏上了漫长的维权路。

●提醒:不要轻易添加陌生人微信,不要轻易参加宣传高大上的培训班,更不要轻易转账汇款。如不慎踏入这类陷阱,要收集并留存有关证据,涉嫌诈骗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陷阱二:毕业生小李应聘一家信息咨询公司,单位的面试官林某与小李简短地面试交谈后,表示愿意录取小李,还需要参加资格考试和体检,要求小李支付考试和体检费。小李求职心切就支付了考试和体检费,当场也做了一张试题。之后等来的回复却是考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小李向该公司要回考试和体检费,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退还钱财。

●提醒:收费是常见的招聘陷阱,一般以押金、保证金等向求职者收费,得手后便用各种苛刻要求迫使求职者放弃。求职者要提高警惕:一是许以比市场价较高的薪资;二是面试没聊几句就表示可以录取;三是对方急切地要求交钱。

○陷阱三:小王是应届毕业生,经过一番“海投”终于找到了工作,公司表示先签1年合同,试用期3个月。疫情期间公司效益不好,公司在试用期就没缴金,虽然知道试用期3个月不符合劳动法规定,但想现在工作不好找,熬一熬过去就算了。但让小王无法接受的是,试用期结束公司却告知他试用期不合格,公司不能给他转正,也通知他不用来上班了。

●提醒:由于受疫情和形势的影响,不少企业经营困难是事实,但也有一些不良企业,往往以试用期的名义骗取廉价劳动力,或是非法延长试用期,或是在试用期即将期满时以各种借口辞退。求职者要用法律维护自身的权益。

○陷阱四:毕业生小陈通过几轮面试,成功应聘了一家心仪的公司,签合同时她看着“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员工加班时,员工不得拒绝、请假;女职工进入公司两年内不得生育……”。小陈询问公司人事,人事一脸不屑地说:“你觉得不能接受可以不签,还有人等着面试呢。”小陈想想面试成功不容易,明知是霸王条款,犹豫之中还是在合同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提醒:合同陷阱也是很多职场新人常会踩的“坑”,一些黑心企业利用“僧多粥少”的就业环境,往往通过口头协议、拒签协议、霸王协议等方式,强势欺诈求职者。求职者一定要坚持自己的基本权利,否则后患无穷。

(浦东康桥分中心王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