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发生工伤,单位应在多少天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相关规定,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也就是说,如果单位超过30天不去申请工伤认定,职工自己或者家属等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人员所在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