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赋能产业发展和科技水平提升的高度,助力民营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近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发了《关于本市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21〕214号)(以下简称《通知》),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痛点、难点和堵点,解放思想,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提升服务能级,切实解决好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健全服务体系,畅通职称申报通道,解决好“去哪评”的问题

结合“一网通办”,整合人社局“两微一端”信息资源,同时充分发挥行业部门、市区两级人才服务机构和相关社会组织的职能优势,做好职称政策宣传,推进职称政策宣传服务进社区、进创业园区、进孵化园区。

强化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称工作的管理服务职能,重点做好本区域民营企业高级职称推荐和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简化申报程序,精减申报材料,减少证明事项。

加强各区人才服务机构职称受理点政策咨询和申报受理服务功能,配齐专人、专窗、专座。在专业技术人才密集的创业孵化基地、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等地设立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使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能便利地在家门口、单位和网上获得职称申报的服务信息。

改革评价标准,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解决好“怎么评”的问题

坚持体制内外一视同仁,在学术水平不降低的条件下,调整职称评价内容,增加市场评价要素权重,充分体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和工作实际,评审标准贴近民营企业用人需求。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标准制定,积极借鉴龙头民营企业人才评价标准。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和“直通车”,民营企业引进和培养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应级别职称。

改革评委会设置,增强民营企业话语权,解决好“谁来评”的问题

积极支持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有序承接面向民营企业的职称评审具体操作性工作。在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参评人数较多的计算机、生物医药、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轻工等评委会中,增加民营企业专家数量,逐步形成评审专家与行业内民营专业技术人才占有量相匹配的联动机制,从而更加优化评委会专家库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