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人社:上海扶持创业工作的三个发展时期(下)

促进就业工作主要分为四大板块,即职业介绍、职业培训、扶持创业、失业保险。其中,对政府职能部门来说,最具挑战性的是扶持创业工作。因为创业本身是经济活动,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政府部门扶持创业过程中必须认识和顺应这种发展规律,因此面临很大挑战。回顾近30年上海扶持创业工作发展历程,主要分为三个时期。前两期主要介绍了“探索期”“调整期”的情况,今天来看最后的“成熟期”--

成熟期:2009年至今

调整期过渡到成熟期有个标志,就是2008年市委组织了创业带动就业的课题调研,该课题对扶持创业工作情况进行了系统梳理,使下一步的工作方向、目标更加清晰。

2009年1月,市政府下发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2月又下发了《关于印发上海市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的通知》,确立了“6532”的工作目标,即实施创业教育和培训6万人,建立创业园区和孵化基地50个,帮助成功创业3万人,创业带动就业20万人,使本市的创业活动进一步活跃,初步建立起本市鼓励扶持创业的长效机制。同时,上述文件实施了一系列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举措,包括:将鼓励和支持青年及大学生群体自主创业确定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重点;积极扶持和发展创立在18个月以内“初创期”的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创业组织;分年度制定工作目标和行动措施等。主要行动措施包括:建立市促进创业工作小组;鼓励推动各区县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推动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工作;制订完善小额贷款担保等政策的实施意见;拓宽经营场地范围;推动高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将创业教育列入教学培训计划;实施“测评、培训、模拟、见习”的创业能力提升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开展购买服务的试点;建立创业市场导向信息发布机制;充实创业指导志愿者队伍;鼓励推动区县建立创业者协会、创业者联谊会等创业者自律服务组织;在本市主要媒体开设创业宣传专栏等等,特别是将原来的扶持对象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改为了正规企业。

此后开展的第一轮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有政策、有目标、有具体要求,政策力度大,资金投入多。如:明确2009年的目标任务是创业教育和培训1.5万人,拓宽经营场地范围,建立各类创业园区和孵化基地15个,帮助成功创业1万人,创业带动就业6万人;免担保贷款额度从10万到15万,个人贷款额度从20万到50万等。

2012年-2014年开展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时,配套开展了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当时国家层面在除直辖市以外的80余个城市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上海则相应开展了创建创业型城区工作。该工作在区县层面进一步营造了良好的创业氛围,使得区委区政府更加重视扶持创业工作。凡参加创业型城区创建的地区都在市级政策的基础上叠加区县的政策,扶持创业工作开展得更有力度和针对性,创业成效也更明显。

2015年起,上海又开展了第三轮三年行动计划。

三轮计划实施下来,上海扶持创业工作已发展得较为成熟,在法律框架内,工作力度越来越大,越来越细致,成效则愈加扎实。共帮助成功创业10.6万人,实际带动就业73.95万人。

我们说扶持创业工作特别重要,一是基于对其认识更深刻。起初,扶持创业工作只是被认为与就业密切相关,但创业不仅对就业有积极作用,同时还能激发群体活力和创新创造精神,激发城市活力和竞争力。二是因为工作更聚焦。扶持创业工作能聚焦到创业者的痛点:成本高、融资难、场地缺等等,许多工作都着力于缓解这些痛点。比如,不断加大贷款担保、贷款贴息的力度;加大创业场地的房租补贴力度;设立“海纳百创”服务品牌;将专家志愿团工作细化,发展出区县分团、专业团等等。三是因为做到了定位更准确。目前科委、教委、经委等许多部门都在扶持创业,而人社部门在这之中找到了很好的定位,就是将“新”和“小”这两类企业作为扶持对象。所谓“新”就是初创期的企业,所谓“小”就是微型的小规模的企业,这是“拾遗补缺”,是“雪中送炭”,也是人社部门一种无可替代的责任!

(口述梳理:朱懿晗、忻毓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