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问答】

□问:以前在上海工作时缴纳过综合保险,请问退休后能享受什么待遇?

■答:用人单位为外来从业人员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或者自2005年4月1日后,用人单位为其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在3年内累计缴费满12个月的,外来从业人员可以获得一份老年补贴凭证。其额度为本人实际缴费基数的7%。外来从业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时,可凭身份证明、保险凭证等材料到相关保险公司兑现老年补贴。老年补贴凭证是相关保险公司寄到单位,再由单位发放到个人。

□问:务工人员回乡过年再返回上海,如果遇上隔离期,这期间老板要支付工资吗?

■答:根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8号)和《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实施支持保障措施的通知》(沪人社办[2020]38号)的规定,对于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等,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由医疗机构或政府依法实施隔离措施,导致劳动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劳动者,企业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工资。

□问:我在同一家公司工作了5年,马上合同到期后单位不准备续签,请问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

■答: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的情况除外)。

□问:根据上海最新的规定,留学归国人员落户是否不再要求回国24个月内首份工作就职于上海本地企业?

■答:根据《关于印发〈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的通知》(沪人社规[2020]25号),留学人员应在回国后2年内来本市并持续在本市工作,与本市相关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