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有多种途径

因为每年的年初都需要确认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所以在每年第一季度,单位的人事都会让劳动者在年度工资申报表上签字确认。老冯一直也不在意自己的社保账户情况,正好人事专员来签字确认,老冯就顺口问了人事专员,自己平时应该怎么查询自己的养老保险权益记载情况?虽说人事专员一直跟社保机构打交道,但面对老冯的这个问题,一时也没法说出所有的查询渠道。

其实对于参保人员来说,对于社会保险账户具有法定的知情权。《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笔者就通过本文,为读者介绍一下本市参保人员了解自己个人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相关规定和查询一些方法。

一、个人社会保险权益记录查询有法可依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4号)对个人社会保险权益记录的查询有着如下规定: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责任。一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向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开放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程序,界定可供查询的内容,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点、自助终端或者电话、网站等方式提供查询服务;二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点应当设立专门窗口向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2、参保个人及参保单位查询个人权益的要求。一是参保人员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本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保人员委托他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本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被委托人需持书面委托材料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是需要书面查询结果或者出具本人参保缴费、待遇享受等书面证明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三是参保用人单位凭有效证明文件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免费查询本单位缴费情况,以及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涉及的相关内容。

同时,参保人员或者用人单位对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存在异议时,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核查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进行复核,确实存在错误的,应当改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数据库全库交换或者提供超出规定查询范围的信息。

二、个人养老保险权益记录查询有据可查

根据《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参保人员的个人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单一般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

1、网上查询。在本市参保的人员,目前可以通过上海市人民政府的“一网通办”(https://zwdt. sh.gov.cn/govPortals/index.do)页面,实名登录后进行查询个人养老保险权益记录情况。此外,参保人员也可以通过在手机上下载“上海人社”APP,进行网上实名登记查询。

2、自助查询终端查询。本市各区、街道的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的大厅中均设有自助查询终端设备。参保人员可以凭借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通过终端设备的证件感应区,查询到自己的养老保险缴费和记账情况。在需要办理异地的养老保险账户转移的时候,还可以通过这个设备打印相应的参保凭证。

3、专线电话查询。12333是国家劳动保障系统统一的劳动保障公益服务专用号码。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咨询中心是本市12333服务热线的主管部门,这门热线通过电话、传真、互联网、自动语音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构筑起一个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服务体系。本市参保人员可以在电话的人工服务中要求查询本人的养老保险账户,但必须通过身份证和登录密码的信息认证,才能查询到相关的信息。此外,12333是免费服务热线,按本市市话的标准收取话费,没有附加的信息查询费用。

4、服务大厅当面查询。本市的各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也都设有咨询接待室,接受群众的来访咨询,并设有专门的信访科室,处理群众的来信咨询。因此,如果网上查询、电话查询和自助终端查询后,参保人员仍然想了解得更详细,还可以到各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咨询接待室进行当面咨询。当然,如果要查询本人的养老保险账户信息,应当带好本人的身份证原件;若要代他人进行查询,除了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原件,还需要带上代查人的身份证原件。为了参保人账户信息的安全,工作人员只能为持有身份证原件的人提供查询。

5、对账单核对。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年会将上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情况、个人账户金额情况等通过对账单来告知参保人员。本市自2020年起,为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效能,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模式转型,便捷个人查询获取权益记录信息,本市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面施行电子《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原纸质个人权益记录不再统一打印邮寄,若参保人员仍需纸质个人权益记录的,可登录“上海人社”APP移动终端在线申请变更(截止时间为9月20日)。未申请变更的,默认为电子《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通过这些途径,本市参保人员就可以全方位的了解到自己的养老保险权益记录情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