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元旦、春节”期间 对家庭生活困难的登记失业人员 发放一次性节日补助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指示精神,做好帮困送温暖工作,本市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对家庭生活困难的登记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节日补助。
一次性补助对象为家庭生活困难的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补助人数为登记失业人数的5%左右。每位补助对象一次性补助750元。
各区所属街镇就业服务机构对提出补助申请的失业人员进行初审,各区就业服务机构应及时完成审核工作。补助资金在2022年1月25日前发放到失业人员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属于补助对象范围的人员,若已确定为民政部门节日补助享受对象的,不重复享受本次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