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企纾困保障就业“降、返、缓”三项政策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和服务业特殊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的措施。在国新办2月18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司长桂桢表示,企业是就业的主体,企业有活力,就业才能有保障。在这次出台的工业和服务业助企纾困政策当中,涉及人社部门的政策主要有三项,分别是“降、返、缓”。

“降”--延续降低费率政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再延续实施一年,政策执行到2023年的4月30日。

“返”--提高稳岗返还标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继续实施,对不裁员少裁员的服务业企业,按照一定比例返还失业保险费,同时,明确规定,对中小微企业返还的比例,从现行的60%最高提至90%。

“缓”--加大缓缴社保费力度。允许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结余较多的省份,对服务业中的餐饮、零售、旅游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政策,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经参保地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缓缴,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桂桢表示,这三项纾困政策,有助于企业的发展,也有利于稳定就业岗位。下一步,人社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政策早发力,企业早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