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人事管理用语歧义

做人事工作的往往为了吸引求职者,有的会用一些语义含糊的语句:能吃苦(工作可能很苦);有上进心(竞争可能很激烈);学历不是问题(可能同事的学历也不高);工资上不封顶(可能是底薪低,加班多);团队年轻有活力(可能是公司起步不久)等等。

人事管理用语不严密,有可能使得其本身不具有操作性而流于形式和表面,也可能在实际适用时产生歧义,不但起不到规范管理的作用,反而帮了倒忙。因此,人事管理用语应当字斟句酌,多角度推敲本意与字面上的契合度,尽可能避免产生不同的理解,以防止纠纷,增进理解信任。

在此,人事管理用语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规范:

1、减少因标点和断句错误造成歧义

有企业规定:“乙方进入车间应穿橡胶、帆布鞋”。什么是“橡胶、帆布鞋”呢?是橡胶套鞋、橡胶底鞋、帆布鞋、还是橡胶帆布都要有的鞋?其实按企业要求,本应是“橡胶底帆布面鞋”,就因为书面合同上加了一个“、”,省略了“面和底”两字,致使双方各执一端。又如:“大专以上、近视的不要”。误把逗号写成顿号,语义截然不同,结果收到的简历尽是中等学历以下的。

2、减少因概念混淆所造成的歧义

从一些人事管理实例看,概念混淆或偷换概念的情况较多,由此而引起的词语歧义纠纷也比较普遍。如:合同要求试用期满前必须取得电工证,电工证是学习安装电工和维修电工考取的证书。电工证有四类: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职业资格证书、建筑施工特种操作资格证。到底需要哪类证,概念不清纠纷也就形成了。

3、减少连词误用造成的歧义

在一些合同中,常常涉及到的连词有“跟”“同”“与”“和”“或”等的使用。连词使用不当所导致的歧义,主要是合同双方谁主谁从的问题。如操作规程规定:“上班后开机、下班前关机,由机台班组长跟线长操作。”结果线长不在时,班组长不操作,根子就在于“跟”字。其实此处用“或”才准确,即两者选其一,班组长、线长均有权操作。

4、减少因语义不清而造成的歧义

如班长签收工作电脑时,内容为:“今收到平板电脑2台,还少1台押金未付。”实际本意为:应领3台,还少1台,押金均未付。又如公司承诺提供24小时热水,其实该公司仅星期日全天提供热水,而非365天每天24小时均提供热水。人事管理在行文中尤其要注重条款清晰,符合逻辑,前后一致不矛盾。

另外,注意人事管理文书的效力范围、文书的解释,以及与单位规章制度的衔接等。

(嘉定就促中心徐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