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问答

○问:节假日加班费的基数如何计算,算不算奖金?

●答:根据规定,企业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实际履行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问:我在一家培训学校任职,受国家政策原因学校要裁员,又不肯足额支付离职补偿金,请问能否申请劳动仲裁?

●答:发生劳动争议后,建议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或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可以下载“上海人社”APP,点击申请“网上调解”。调解不成或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遵循“不告不理”原则,劳动者须自行前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