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政策问题答疑
近期,不少企业咨询关于本市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的问题。经过梳理,现对企业提出的高频问题作解答。
提问1:享受培训补贴的企业范围如何界定?
解答:根据《关于做好本市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20]49号,以下简称“49号文件”)规定,在受疫情影响停工期间(包括整体停工和部分停工)开展线上培训的企业纳入政策范围;补贴期限为企业受疫情影响停工期间(停工期间原则上为即日起至相关部门发布的疫情影响消除之日止),各区也可根据企业恢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适当延长补贴期限。
因此,享受线上培训补贴的企业(以企业申请备案时的状态为准)既包括尚未复工的企业,也包括已复工、仍在恢复生产经营中的企业,补贴期限至少持续到疫情影响消除之日。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企业在提交申请报告时,必须阐明受疫情影响停工或部分停工,且生产经营尚未恢复到疫情前状态的情况,并签署《受疫情影响企业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线上职业培训补贴申请告知承诺书》。
提问2:对于已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是否无法享受培训补贴政策?
解答:已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可按各区现行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支持企业职工培训的相关规定,开展职工职业培训,申请培训补贴。
提问3:企业如何选择第三方互联网培训课程服务商?
解答:49号文件明确“企业既可依托自主开发的互联网线上平台等,也可委托第三方互联网培训课程服务商开展线上培训”。
需要委托开展培训的企业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来挑选“第三方互联网培训课程服务商”:一是自有线上平台,二是拥有培训课程,三是线上培训能确保实现有签到注册、有学习记录、有答疑测试,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第三方互联网培训课程服务商需要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政府不指定任何第三方机构的范围,企业也可自主在所有满足条件的第三方机构中自由选择。
提问4:对税收征管关系在市级的企业,向哪个区提出培训备案申请?
解答:49号文件规定,企业按照税收征管关系向所在地的区人社部门申报培训方案。对于市级征管企业,按照面上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支持企业职工培训的政策规定,仍统一向浦东新区人社部门提出备案申报,由浦东新区对市级征管企业做好培训指导服务。
提问5:民办托幼机构如何享受线上培训补贴政策?
解答: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8部门关于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民办托幼机构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0〕3号)规定,即日起,民办托幼机构(依法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和依法取得托育服务告知书的民办托育机构)对本单位职工(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或在本单位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开展的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纳入线上培训补贴政策范围,参照49号文执行。各区人社部门将会同教育部门对民办托幼机构范围进行确定。
特别提醒:本市人社部门对受疫情影响企业推出线上培训补贴政策,是为了满足因受疫情影响尚未恢复生产经营的企业急需开展线上培训的需求。对没有培训需求的企业,切勿单纯为了享受政策而申报培训,更不要为了获得补贴而虚假培训。企业一旦签署《告知承诺书》即表示对所申报的所有内容保证真实,且自愿承担违反承诺的一切行政和法律责任。咨询了解相关政策,可垂询本市各区人社部门或拨打12333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