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创业扶持政策 解读(二)

近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创业扶持政策举措的通知》发布,政策问答如下:

问:哪些对象可以申请享受创业团队孵化场地费补贴?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进入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孵化,且在孵化期内成功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创业团队,可申请孵化期间场地费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补贴以创业团队入孵至创业组织注册登记之间实际承担的工位费为限,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0元。

问:哪些对象可以申请享受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具有本市户籍、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本市“就业困难人员”,在本市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满一年且按规定至少为一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的,可申请一次性8000元的创业补贴。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