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组合拳”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

【基本案情】

2022年1月底,徐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大队(以下简称“徐汇大队”)收到“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的线索,反映某装饰工程公司在装修工程中存在拖欠劳动报酬的行为。徐汇大队立即展开调查。

经查,该装饰工程公司拖欠4名工人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工资报酬合计11万余元。

2022年3月22日,徐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该单位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2022年10月18日,徐汇区人社局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3年2月14日,徐汇区人民法院裁定,该装饰公司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4名工人因被拖欠劳动报酬,导致家庭经济情况面临急迫困难,为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解决工人们的生活困难,徐汇区人社局邀请区人民检察院共同参与矛盾化解工作。最终,4名工人向徐汇区人民检察院申请予以国家司法救助,经审核,区检察院认为他们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决定给予司法救助金。

此外,徐汇大队还打出一套根治欠薪“组合拳”。

一是将单位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并在门户网站公开,由相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二是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的规定,将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列为重大违法行为,通过区人社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三是协同配合实施联合惩戒,向单位注册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关于建议对未清偿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主要出资人限制注册新用人单位的函》,防止用人单位随意变更注销主体,逃避法定义务,进一步约束单位履行自己的法定责任。

四是与区人民检察院签署《关于建立劳动者权益保障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方案》重点就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保障,确定了矛盾化解、释法说理、组织听证、司法救助、促成和解、支持起诉等协作事项,两部门分工协作,开展了全覆盖深度协作。

【综合点评】

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查处,徐汇大队在探索中逐渐实践出了一套办案流程。一是快查快处,对农民工的身份及欠薪金额做到细致核对,清楚底数。二是用好“连环招”,加强事中事后信用监管工作,充分利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等法律政策,加强信用监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使得被监管对象“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三是探索建立与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自2014年开始,徐汇大队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起联动机制,对逾期未履行行政处理(处罚)决定的企业,通过发送抄告函实施联合惩戒,防止用人单位随意变更注销主体,逃避法定义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后,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抄告函中不仅限制单位,还限制主要出资人。同时,为解决因拖欠劳动报酬导致家庭困难的劳动者,徐汇大队与区检察院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来源:徐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