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问答

○问: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可以约定吗?

●答:虽然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对仲裁管辖进行约定,该约定条款表面上没违背法定管辖规定,但实质上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排除了劳动者的管辖选择权,因而是无效的。

○问:劳动合同履行地该如何确定?

●答:法律规定,劳动争议可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员会管辖。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履行地的,以约定的履行地为劳动合同履行地。若没有约定履行地的,则以劳动者开展工作、提供劳动的实际工作地点来确定劳动合同的履行地,即我们常说的“实际用工地”。同时,劳动合同履行地有时可能不是唯一的,存在多个履行地情况,则多个履行地仲裁委员会均具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