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参保、技能提升及工伤认定

问:新入职单位,在试用期内要缴纳社保吗?

答:要缴。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且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故单位应按规定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问: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提升有补贴吗?

答:有。本市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对象包含了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办理灵活就业登记的本市户籍人员或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人员。

问:灵活就业人员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为初级工(五级)1500元/人,中级工(四级)2000元/人,高级工(三级)2500元/人,技师(二级)30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3500元/人,不区分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为1000元/人。灵活就业人员按补贴标准的100%享受。

问:发生工伤事故后,单位要多久去认定?

答: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按照属地原则向单位或者法人注册登记地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问:工伤人员停工治疗期间的工资,单位按什么标准支付?

答: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标准为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且不得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