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社保的这些谣言不可信
关于社会保险,总会时不时有些不实的说法误导大家。下面这些社保谣言你都能识破吗?
谣言1:没有固定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不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这种说法是错误的。根据《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人社规〔2023〕5号)的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起,年满16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在本市劳动就业的自雇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包括符合上述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外省市户籍人员、港澳台居民、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以及以集体参保的方式,在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和家庭农场从事农业劳动的从业人员,均可以在本市申请参保。
谣言2:用人单位不用为职工缴纳退休当月的社会保险费
这种说法是错误的。根据相关规定,社会保险费需按月缴纳,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退休当月仍与参保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属于单位的在职职工。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退休当月的社会保险费。
谣言3:社保每缴满5年,养老金就进一档
这种说法是错误的。按现行的养老金计发办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由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缴费基数、个人账户累计本息储存额、养老金计发月数等要素综合计算所得,没有固定的档次之分。
(“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