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高频问答
问:听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断缴了可以补缴,这是真的吗?
答:不是。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政策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应当按月缴费,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问:我之前一直按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保,现在有企业录用了我,要通过企业缴纳社保,我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答:您个人先申请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当月办理停止缴费后,再由您的单位为您办理企业职工参保。
灵活就业人员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可至就近的街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或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灵活就业一件事”-“灵活就业登记退出停止参保”线上办理。
问:我是一名在本市按灵活就业参保的人员,近期要去外省市的单位工作,所以要暂停在本市的灵活就业参保缴费,这样对我会有什么影响吗?
答:根据国家规定,职工调动或中断工作前后个人账户的储存额累计计算,不间断计息。另外,如您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在外省市和上海市的参保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可累计计算,请您放心。
问:假如我没工作单位了再回到上海,还能按灵活就业缴纳社保吗?
答:年满16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在本市劳动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以在本市申请参保。
问:我现在还年轻,灵活就业,离退休年龄还很远,那我中断时间长一点影响大吗?
答:中断的时间越长,那么相应的累计缴费年限就会减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也会相对较少,最后到手的养老金也会相对较少。养老保险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以后领到的养老金就会越高。
(“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