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重复参保,退休后能领双份养老金吗?

陈先生听朋友说,在老家和上海两地同时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后能领双份养老金。对此陈先生将信将疑,那这是真的吗?

这是不可以的。根据社会保险法及养老保险转移相关规定,参保人不得在两个以上统筹地区同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两地同时缴纳社保费会造成重复缴纳,同时段参保年限不能合并计算,参保人也无法领取两份养老金。

那重复缴纳的部分该怎么办呢?

根据人社部发〔2009〕187号文规定,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在哪里办理清退手续呢?

根据人社部发〔2010〕70号文规定,参保人员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

更多提醒

重复缴纳社保,退休后领取多份养老金是不可以的。如果违反规定重复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会造成社会保险基金的损失,严重的还会受到相应处罚,千万不要在多地重复缴纳社保哦!

(“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