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刑联动让恶意欠薪者无处遁形
案情简介
2022年10月11日,奉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大队(下称“奉贤大队”)接到劳动者来访投诉,反映位于南桥镇的某信息公司存在拖欠员工数月工资的情况,且法定代表人失联。奉贤大队接报后第一时间至企业现场调查情况。
经了解,公司已停止经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实际负责人均为张某。执法人员于自10月11日起,多次拨打法定代表人张某电话,电话均无人接听,且多次通过短信方式告知法定代表人张某在指定时间至奉贤区人社局执法大队处理拖欠工资事宜,但张某一直未有回复,也未前来配合调查。期间,执法人员逐一与员工核对欠薪情况,确定欠薪月份、数额。经统计,该公司共拖欠6名员工2022年2月至2022年9月工资98880.75元。执法人员分别于2022年11月1日、12月1日至该公司经营场所张贴《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责令改正通知书》《履行责令改正催告书》。
鉴于该公司存在拖欠员工劳动报酬的违法事实,且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故意隐匿,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23年2月15日,奉贤区人社局按照“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相关要求向公安部门移送该起案件,并同时将相关材料抄送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奉贤区公安分局于2023年2月16日刑事立案。
2024年5月,张某被抓捕归案。当月,张某家属筹集资金,补发了6名员工工资98880.75元。
综合点评
本案中,在面对法定代表人张某失联的困境时,执法人员并未放弃,多次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尝试联系并要求其配合处理,充分履行了告知义务。在确定欠薪事实环节,执法人员通过调查笔录的方式对欠薪事实、金额进行核实,并就法定代表人存在欠薪隐匿的事实加以证据固定,为后续依法处理提供了关键依据。根据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在法定代表人藏匿无法直接送达的情况下,通过在用人单位的住所地、生产经营场所等地张贴责令支付文书等方式责令支付,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有效而及时送达行政文书,为案件处置、移送按下了“加速键”。
自《刑法修正案(八)》恶意欠薪入刑以来,奉贤区人社局积极与法院、检察院、公安联系沟通,通过部门间会商,建立健全“三个机制”,畅通行刑衔接,用制度来推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交流沟通机制。劳动行政部门、法院、检察院、公安四部门制定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处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工作要求等,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强化劳动行政部门与公安、司法部门的工作互通。
二是个案协调机制。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四部门之间加强协调配合,对案件调查取证、移送程序、处置方法等环节进行实时沟通,提高行刑衔接处置效率。
三是提前介入机制。检察院加强监督,对有关案件及时了解案情,督促承办部门及时办理;公安部门提前介入,加强业务指导;劳动行政部门及时排摸、加强预警,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第一时间向属地政府、企业管理人员、职工方等了解案件情况,对欠薪金额、欠薪月份、实际经营人情况等进行证据固定。 (沈静瑶沈静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