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
工伤人员因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不能满足其治疗需要,要求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工伤人员应当在停工留薪期满前15日内,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相关材料。
用人单位对延长停工留薪期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工伤人员书面申请之日起7日内携带《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表》、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相关材料,向用人单位注册地的区劳鉴委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工伤人员的伤残和治疗情况作出确认意见,出具《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书》,经确认同意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停工留薪期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确认申请的,视作同意延长停工留薪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