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能否单独设立?
珊珊近期找到了一份行政助理的工作,单位与她签订了一份为期3个月的试用期合同,并表示等珊珊顺利通过试用期考核后,会与她签订正式的3年期劳动合同。问:单位与珊珊单独订立试用期合同是否合法?
A.合法B.不合法
正确答案:B.不合法
答案解析: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它并非独立于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所以,试用期是不能单独设立的,单位与珊珊单独签订3个月试用期合同的做法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