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问答】

○问:怎么查询自己的职称证书?

●答:对于2014年1月1日之后在本市取得的职称证书,可至人社局官网的“人社服务”专栏查验。对于之前取得的职称证书,请向当时参评的评委会查询。

○问:外省市来沪人员曾经在沪正常参保,现在失业了,请问失业金如何领取?

●答:非上海户籍失业人员不能在本市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如在上海就业期间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在需要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时,可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至户籍所在地,并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一并划转,即可在户籍地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如需办理转移手续,请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本市就近的区就业促进中心失业保险窗口办理。

○问:有职工本月到年龄退休,因10月份未整月上班,企业是否可以按天数折算当月工资?

●答:可以。

○问:因为单位没有按实际工资足额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想申请劳动仲裁,是否可以?

●答:本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不受理社会保险缴费争议和公积金缴纳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社会保险费缴纳发生纠纷,可以通过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或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处理的方式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