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问答】
○问:员工被辞退需要领取失业金,请问如何将失业人员的信息上报到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备案?
●答:单位无需办理备案,单位按规定办理退工手续后,由失业人员自行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具备下列条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二)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三)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四)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五)如果符合上述一至四项条件,可携带身份证、退工证明、劳动手册,到户口所在区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并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保险基金会为失业人员缴纳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人员可在本市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问:我是上海户籍有工作,妻子江苏户籍,生孩子前已辞职,未再交社保。请问生了孩子男方是否可以领生育保险金?
●答:根据生育保险政策规定,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生育保险期间计划内生育,且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的,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目前上海生育保险金只针对符合条件的妇女,不针对男方。更多生育保险政策信息,您可以拨打962218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