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问答
○问:留学归国人员落户对于学分有什么要求吗?
●答:根据规定,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被国(境)外高校录取后如在国内校区或分校有就读经历的,累计在外学习时间和获得的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习时间和总学分的50%;被国(境)外高校录取后如利用暑期等在国内通过非学历教育获得学分的,累计在外获得的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80%。
○问:离职所在公司提供了来沪人员招退工登记情况,上面有劳动合同签订方式等信息,是否能证明单位已经办理了劳动备案?
●答:非本市户籍人员办理用工备案登记,由用人单位通过法人一证通或前往各区来沪人员就业管理部门办理。若需要确认最近一条劳动用工备案经历,可以持本人有效证件前往各区的就业促进中心或通过“上海人社”APP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