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问答】

○问: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仲裁裁决书已经有了,被申请人应当在7日内向申请人支付赔偿金。如果被申请人不支付该怎么办?

●答:根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问:请问我在外地看急诊,医院没有对应的药物,我能否凭医院处方去当地药店买药,然后回上海报销?

●答:根据您的身份证号码查询,您目前享受本市城保退休医疗保险待遇,就医关系已转到外省市。按规定,就医关系在外省市的城保人员在关系转移地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门急诊及住院医疗费用,可以在收据开具之日起的6个月内,携带相关材料至上海各区医保事务中心申请审核报销。也可以拨打962218热线咨询。

○问:在办理居住证积分的时候发现新公司账户中看不到我个人的信息,老公司也倒闭了。请问怎么办?

●答:在原单位的居住证积分申报系统中,将个人表格中原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更改为新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认提交后新单位系统中就可以看到你的信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