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缴费不可行
问:听说近期出台了《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通过“挂靠”单位的形式缴纳社会保险费是违法的?
答: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挂靠”缴费本身就是违法行为。2022年3月18日起施行的《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对相关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重拳出击遏制侵害社保基金安全的行为。
案例回顾:
丁某已参保缴费14年,2020年初失业,为了能在60岁时领到养老金,2021年初,他经人介绍找到了某公司,约定通过该公司缴纳社保,全部费用由丁某自行承担。同时,单位还对照社会保险补缴业务经办要求,制作了相关凭证材料,为丁某补缴了2020年全年的社保费。不久后,社保经办机构掌握了这家公司违规代缴的相关线索,立即开展了核查,最终对丁某的违规缴费作了清退处理。
案例解读:
丁某和该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丁某与该公司无劳动关系,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通过虚构劳动关系,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等,均属于《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明确的违法情形。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
若涉及违规缴费的参保人员进而领取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待遇的,一经查实,除了要清退违规缴费、退回已领取的待遇、影响个人信用外,还要受到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切不可心存侥幸,一失足成千古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