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问答

○问:劳动合同期满日遇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是否需要顺延?

●答:无需顺延。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应当以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日的二十四时为准。”根据劳动合同期间的特点且在相关劳动法规中已有特殊规定的情形下,应当以合同双方的约定为准,即劳动合同期满日即使遇到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也无需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才能终止。

○问:工会委员任期有无自动延长及解除保护规定?

●答:工会干部的范围包括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及工会工作人员。对于工会委员而言,如果是专职工会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非专职工会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届满。在任职期间内,如果工会委员出现过失或严重过失的,用人单位可以给予纪律处分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