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问答

○问:解除医疗期满的员工,是否需要支付医疗补助费?员工长期请病假,医疗期已经届满,如其拒绝做劳动能力鉴定,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还应支付医疗补助费吗?

●答: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患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除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给予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六个月工资收入的医疗补助费,未强制劳动者必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企业单方解除医疗期满的劳动者,不能以其未经劳动能力鉴定为由不支付医疗补助费的。

○问:医疗期能否延长?

●答:劳动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应当延长医疗期。延长的医疗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具体约定,但约定延长的医疗期与之前的医疗期合计不得低于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