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问答】
○问:请问公司员工于当月7号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当月需要替其缴纳五险一金吗?
●答:职工当月工作未满全月的,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当月的社会保险费。
○问:请问现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事假期间的工资如何计发?
●答: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全年累计事假不超过20天或连续事假不超过10天,基本工资照发;全年累计事假超过20天或连续事假超过10天,超过天数按本基本工资的70%计发;全年累计事假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本人基本工资的50%计发;全年累计事假超过60天,超过天数扣发本人基本工资。
○问:请问原来网站上企业办事栏内的员工录用和社保的登录入口怎么找不到了?现在从哪里登录?
●答:根据市政府“一网通办”的要求,我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海外人才居住证、社会保险、招退工等业务已接入“一网通办”平台。“一网通办”总门户地址:zwdt.sh.gov.cn。
○问:在上海评高级职称时,央企的中级职称证书是否被认可?
●答:本市自2000年起,对在央企已按照国家规定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即学历、资历、评委会的组建等均符合规定),调入本市企事业单位后,如仍从事与原专技职务相同或相近工作的,单位可对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根据岗位需要,择优聘任相应的专技职务。该证书可以在申报高一级职称时使用,届时请提供中级职称评定申报表、评审部门关于评审结果的红头文件、职称证书供评委会核查。如未按国家规定取得,则不能在申报高级职称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