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能人才养成记:新型学徒制的“新”“实”“效”(上)

上海市人社局紧扣“学史力行”,持续抓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努力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扎实行动,转化为奋力开创人民城市建设新局面的生动实践。本期让我们走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机制,了解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道路。

企业新型学徒制“新”在哪?

新培养模式:

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是持续推进技能提升行动、创新中国特色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新时代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企业新型学徒制突出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支持企业联合院校、培训机构等,以岗位带教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方式开展学徒、特别是青年后备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做到“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培养和评价“双结合”,企业实训基地和院校培训基地“双基地”,企业导师和院校导师“双导师”培养模式,大型企业可依托本企业培训中心等采取“师带徒”的方式,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工作。

新培养内容:

根据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紧扣制造强国、质量强国、数字中国建设之急需和企业未来技能需求,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企业培训评价规范开展相应职业(工种)培训,积极应用“互联网+”、职业培训包等培训模式。加大企业生产岗位技能、数字技能、绿色技能、安全生产技能和职业道德、职业素养、工匠精神、质量意识、法律常识、创业创新、健康卫生等方面培训力度。

新支持政策:

对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期限按照实际培训期限计算,本市企业最高可按照每人每年8000元标准享受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企业在开展学徒培训前将有关材料报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经审核后列入学徒培训计划,培训任务完成后,向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时提交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凭证,由相关部门按照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人员数量,及时拨付职业培训补贴。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