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问答】
○问:员工1月19日发生工伤,原定春节后申报,如果超过30天的话,企业应如何处理?
●答: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一年后还保留干部身份吗?
●答: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管理,辞职后不再保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问:中级职称(工程师)评定是否需要《上海市居住证》?没有居住证能否参与评定?
●答: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至申报截止当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1)具有本市户籍;(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